系列评论|把责任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
负责任,是为人处世的基本要求。医药关乎性命,从业者负责任是底线。去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三个《管理规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药品行业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再次强调。三个《管理规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务必将责任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
坚持底线思维,思想再紧一分。天地生人,有一人应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责。药品安全事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二字重于山岳。从踏入医药行业的那一刻起,医药人就应该将负责任时刻牢记心头,扛在肩头。作为一个医药企业,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其宗旨和使命就是服务百姓健康。做任何决策,都要思考是否真正在为百姓健康负责。做任何部署,都要思考是否切实将安全放在首位。从企业负责人,到研发人员,到生产人员,到质量人员,到经营人员,每一个人都是责任主体,每一个职业行为都是在为百姓健康服务,不可有丝毫懈怠,不可有丝毫马虎。唯有将负责作为底线,百姓健康才有最深层次的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措施再细一分。古语“知子莫若父”,没有人比企业负责人更了解自己的企业;没有人比其研发和生产人员更了解其产品。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担负主体责任责无旁贷。三个《管理规定》对质量管理制度、人员要求、风险管理等提出系统要求,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基本遵循。三个《管理规定》的具体落实既是系统的,也是局部的。要切实用好三个《管理规定》,企业必须将其与企业的特点、品种的特点紧密结合,从企业具体实际出发,既拿出系统的质量管理控制系统,又有切实有效的详细举措。责任不是空文,不能停留在表面文章,细而又细的措施才是真负责。
坚持风险观念,行动再快一分。三个《管理规定》都坚持安全底线,树牢风险观念,强调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风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药品风险贯穿药品全生命周期,药品安全是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是负责任的基本要求,控制好风险是负责任的具体体现。企业要将责任和风险意识紧密结合,建立风险会商、风险研判机制,主动研究风险,及时发现风险,及时关闭风险。风险防控没有完成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必须时刻与风险赛跑。要跑赢风险,行动务必再快一分。
坚持初心使命,责任再严一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强调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守护药品安全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医药企业作为药品安全责任的主体,对药品安全起决定性作用,严格责任尤为关键。企业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涉及人员众多,企业应该切实将责任细化分解,明确人员,做好制度设计。三个《管理规定》对持有人、注册人、备案人的关键岗位职责和要求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企业应该切实将管理要求转化为实际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区分责任,细化责任,将责任落实作为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严格处罚责任不落实行为。只有所有人员责任抓得严之又严,才能谈得上主体责任落地。
“我将无我 不负人民”,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责任的深刻诠释。负责任自古就是中华优良传统,从“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神农尝百草”到“悬壶济世”,责任无时无刻不流淌在中华儿女的血脉。作为医药人,我们要将继承这一优良传统,将责任二字刻入灵魂,切实担当作为,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不负党和人民信任和期待。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社论|用奋斗书写药监报国新篇章——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
沐浴金秋的阳光,阔步行进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在这举国欢庆的日子里,我们分享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光荣与梦想,感怀对于伟大祖国的责任与使命。 2024-10-01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