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发文:补齐儿童用药短板、部分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慢性病范围

  • 2024-01-11 15:47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

   讯(记者王晓冬) 1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补齐儿童用药短板,推动儿童药重点品种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发展,探索医工、医技、医信、医护、医药结合,推动儿童用药、医疗器械等方面“产学研用一体化”,打造一批攻关儿科“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等。


  《意见》在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完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国家、区域、省、市、县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意见》要求,补齐儿童用药短板。坚持以儿科临床需求为导向推动药品生产企业研发,加大对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等短板。加强儿童药品使用监测,动态调整包括儿童用药在内的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加强易短缺药品生产及供应链监测预警。深化供应链协作,推动儿童药重点品种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的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按程序提出增加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的建议。充分运用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对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遴选和配备管理,强化医师处方、药师审方、护士给药及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等各环节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支持儿科的医院制剂依法依规在医联体内使用,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


  《意见》指出,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待遇和支付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和当地保障需求,将儿童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医保目录调整向儿童用药予以倾斜。科学制定医保总额,合理考虑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付费方式中的儿科因素。在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时,充分考虑儿科疾病特点,优化疾病分组、权重、分值计算。


  《意见》强调,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特色优势。中医医院儿科应积极优化中医诊疗方案,在门诊设置小儿外治室,有条件的设置儿童中医综合治疗区,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积极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干预。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
Baidu
map